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由果洛州牦牛奶协会牵头申报的《果洛州生牦牛乳》团体标准,经审核,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同意立项。
请起草单位按照《上海市食品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,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,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。
联系人:郭燕茹 021-54891268
邮箱:ssfs_office@163.com
上海市食品学会
2023年12月1日
关于《果洛州生牦牛乳》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.pdf